酸雨

 

一 、什麼是酸雨?

 酸雨是現代大氣污染後的一項副產品。即使在空氣沒有受到污染的地區,天空降下來的雨水,也具有酸性,這是因為大氣中含有微量的二氧化碳,當大氣中的水遇到二氧化碳後,就會形成弱酸之故,其 PH 值約為 5.6 (註 1,2)。而所謂的酸雨是比正常雨水還要酸,其 PH 值低於 5.6 。酸雨的產生主要是因為工商業的發達, 石化燃料(煤及石油等)的大量使用,這些物質的燃燒會產生大量的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碳氧化物、氯化氫及一些懸浮粒子等飄散至大氣中,一旦與雲層中的水滴結合,便會形成帶有硫酸、硝酸、碳酸及鹽酸等酸性物質的雨水降至地面,這是我們所稱的「酸雨」。

 

註 1.溶液的酸鹼度是用 PH 值來表示,它也是溶液中氫離子和氫氧離子濃度的一種表示方法。PH 值差 1 表示酸度相差 10 倍; PH差 2 就表示酸度相差 10 的平方倍,也就是一 100 倍;PH值相差 3 酸度則相差 10 的立方倍(103)也就是 1000倍。

註 2.在化學上,一個中性的溶液(例如蒸餾水)PH值是 7 ;PH值介於 7 和 14 之間的是屬於鹼性溶液;PH值小於 7 的則是酸性溶液。雨水的PH 值愈低,則雨愈酸。 

 

二、酸雨的成因

一般酸水化學組成中,較重要的物種包括 H+、Cl-、NO3-、SO2-4、NH4+、K+、Na+、Ca2+及 Mg2+ 等九種。其來源包括

 

人為致酸物質

人為致鹼物質

SO2-4   石化工業、火力電廠、燃燒 Na+、Cl- 、 Mg2+   海洋的海水飛沫
NO3- 工廠高溫燃燒過程、交通工具排放 Ca2+、K+  塵土
NH4+ 農藥噴灑

 

一般而言NO3-及 SO2-4 為主要的致酸物質,其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轉化而來。在人為污染排放方面,前者則與化石燃料使用、火力電廠、含硫有機物燃燒有關;後者主要源自工廠高溫燃燒過程,交通工具排放等因素 。Ca2+ 及 NH4+ 為主要的中和(致鹼)物質。

 

三、酸雨的污染源

 造成雨水酸化之污染物質有SO2、NOx、HCl、有機酸等。

污染物質
來源
二氧化硫 ( SO2 ) 主要來源為燃料之燃燒,如燃煤或燃油之火力電廠,其次為工業生產程序之排放,如煉油廠、精煉廠、硫酸工廠等。
氮氧化物 ( NOx )
為高溫燃燒下之產物,其來源有燃料之燃燒,如:燃煤與燃油之火力電廠,交通工具之排氣,工業生產程序以及閃電。
氯化氫 ( HCl )
則源自海水飛沫、鹽酸工廠、焚化爐排放之廢氣、廢金屬回收冶煉及交通工具之排氣等。氨主要來自土壤中氮化物之分解,優養水域表面、動物糞尿。農田施肥及肥料工業,亦可由燃燒產生。
有機酸
有機酸之來源則為甲醛之氧化、海洋中石蠟物質之氧化、植物及細菌活動等。

 

 

 

四、酸雨的危害

1.酸雨對人類的影響   

酸雨會影響人類飲用水的安全,也會刺激人類的皮膚和眼睛。  

2.酸雨對土壤的影響  

 酸雨會做使得存在土壤、岩石中的金屬元素溶解,流入河川或湖泊,使得魚類大量死亡。

3.酸雨對河川湖泊的影響   

當酸雨流入河川、湖泊或水庫後便會造成水質的酸化,除少許藻類外,幾乎所有的有機體(包括微生物)都將死亡,逐漸地生態循環無法進行,魚類減產消失,最後變成死湖。在台灣地區,目前發現宜蘭太平山的翠峰湖已是酸化湖沼,而陽明山公園的夢幻湖及墾丁公園的南仁湖均已達到酸化邊緣。

4.酸雨對植物的影響   

酸雨會使得土壤中的金屬元素大量被溶解、流失,於是造成土壤中礦物質的缺乏,無法提供植物生長所需的礦物質及養分,遂使得植物生長緩慢。此外酸雨直接危害植物的表皮和葉面角質層,會妨礙其光合作的進行,並且削弱抵抗病蟲害的能力。

5.酸雨對建築物的影響   

酸雨會腐蝕由大理石製成的雕像或建築物,及破壞古蹟。此外,也會使許多暴露在外的鐵器生銹。

 

 

五、台灣雨水 PH 值分佈圖

雨水PH值

 

 

 

 

目前台灣地區的酸雨分布大約是以嘉南平原作為分界,向南或向北逐漸酸化,因而嘉南平原可說是台灣地區雨水尚未酸化的主要地區,另一尚未酸化的區域是台灣南端的墾丁,但僅佔一小部份地區。

 

由環保署的監測結果 (1991-1997年),以年平均值而言,台北市的雨水之 pH 值是所有地區最低的,約僅 4.3;其次則是鄰近大台北地區的龜山及中壢測站,pH 值也在 4.5 以下,高雄及台中兩站也是酸雨相當嚴重的地區,其 pH 值平均約在 4.6 附近,太麻里、宜蘭、墾丁及阿里山則是屬於雨水酸化較低之區域 。

包子圖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、酸雨的防制

由於酸雨的形成與工業有關,所以國際的一些主要工業國家 也面臨酸雨侵害的問題,目前,在美加五大湖區及西歐已出現pH 4.5以下的酸雨,湖泊及森林所遭受的危害非常嚴重。同時,因為 硫、氮氧化物所形成的懸浮微粒能在大氣中停滯很久,隨著氣流的擴 散,所能影響的範圍也就無遠弗屆,甚至某國排放的污染物質會造 成其他鄰近國家雨水酸化。

有鑑於此﹐1969年經濟合作開發組織 (OECD) 首先提出酸雨問題,各國才開始 作酸雨災害的觀察。1979年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簽定了「長距離越境大氣污染 條約」,共有糾個國家簽署。此後,在1985年國際間又締結了「赫爾辛基條約」 ,有18國同意在1993年前硫化物排出量必須較1980年減少30%。另依據1988年的索 非亞協定,有12國宣布1989年起10年間,各國應削減氮氧化物30%。而美國與加拿 大也在1980年締結「越境大氣污染同意書」 ,以共同合作防制酸雨。